巡视巡察
巡察公告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部署,十五届县委第十一轮巡察于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9月30日,将对中共泾源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机关党组、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县委党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第一巡察组:
组 长:马义红
副 组 长:洪小蛟
巡察对象:中共泾源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机关党组
联系电话:17809595201
电子信箱:jyxxcb01@163.com
第二巡察组:
组 长:兰海红
副 组 长:白旭东、马勇
巡察对象: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县委党校
联系电话:17809595202
电子信箱:jyxxcz02@163.com
第三巡察组:
组 长:马志宏
副 组 长:金福成
巡察对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联系电话:17809595203
电子信箱:jyxxcb03@163.com
第四巡察组:
组 长:沙慧琴
副 组 长:陈广喜
巡察对象: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党组
联系电话:17809595204
电子信箱:jyxxcz04@163.com
巡察组受理信访反映时间为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9月24日,受理来电来访为工作日08:30-12:00、14:30-18:30。群众反映问题来信请统一寄至:泾源县委巡察办219室转交第一(或二、三、四)巡察组,需注明转交的具体巡察组,收信地址:泾源县行政中心219室,邮编:756400。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察期间,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线索,也可通过手机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直接实名或匿名反映问题,匿名反映问题不记录、不验证个人有关信息,巡察组将严格做好保密工作,同时欢迎对各巡察组进行监督。
县委巡察组信访平台
中共泾源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8月8日